Tuesday, March 14, 2006
麻醉
生病了,嗑藥,醫生順道從我的手指上挖出了一小塊肉,再以零下百多度的冷凍劑封著,當手指上的冰礡溶化掉以後,疼痛也漸漸的冒出來。右手的食指太疼,動不了。再嗑些藥,人更加迷迷糊糊。傷風比感冒好,傷風不會頭痛發燒,我卻很感冒。吃藥,我覺得吃的像是迷幻藥,不然怎麼我都像在迷霧中走路,不是說那些藥原本都是這些藥嗎?原本都是治病的,誰又知道那不是迷幻藥。我的指頭少了一片肉,醫生說,看,這些肉是你的。我說我看到了。其實我都沒有在看。有沒有人喜歡看著一片身體上的肉離開了自己?醫生說那已經不是你的肉了,它是病毒(還是細菌?),不去掉它,不知道它自己甚麼時候才會消失掉。醫生,你為甚麼用死物「它」?它卻在我身上長了半年。由於少了一塊肉,手指開始的時候動得不靈光,惟有用左手拿叉子,用左手處理頭髮,甚麼都是左手。甚麼時候,我才會習慣身體上失去了一點甚麼?然後像甚麼也不曾發生過一樣生活。我不覺得失去了右手食指的活動能力,反正嗑藥後已經失去了清醒地過活的能力,我不知道是因為手指上少了一塊肉,才致令我的生活一團糟,還是因為我嗑藥後的迷糊,總之我都像在打盹中吃飯,坐車,看音樂會,聊天,洗臉,漱口,看電視。生病了,手不能動。如果三月像一頭獅子,是不是獅子帶走了我的一片肉?還有我的清醒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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